竟然看到一则书评:aimingoo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F9303C43D5CEAFB3!906.entry
爱民很久没有出这么搞笑的东东了,顺藤摸瓜摸到了51js.com,看到了内容所指的原文。
惊现如下排比句,宛如小学生作文里的经典语句!
计算需要对象,于是就产生了数据。
计算需要效率,于是就产生了类型。
计算需要控制,于是就产生了变量。
计算需要效率,于是就产生了类型。
计算需要控制,于是就产生了变量。
当时发给爱民说,这是我看到的本年度最好笑的程序员话语,爱民一声:唉。
可是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。看来这句话的作者给我带来了无比的快乐。
之所以叫笑话,就是在大家都知道一些东西的情况下,才会产生的语言片段,对深闺而对房事不知的大小姐大讲黄色笑话,她能笑的出来吗?
程序员笑话,不懂得人或者称之为“初学者”的人看到这个,高深莫测,原来“大师”解释的是这样啊。在懂的人看来,只不过是一句笑话。
第一条的笑料:
鄙人很庆幸在学计算机初期学习了计算机专业英语,由美国出版的书。这本书开篇讲了一个故 事,是科学家第谷和开普勒之间的故事,故事很简单,第谷用了近一生测算星星的动向,最后将其交给开普勒,开普勒又用其半生得出了开普勒行星三定律,但现在 用计算机只需要半小时。第谷所作的工作就是收集“数据”,而开普勒则是将行星“数据”总结出行星三定律,当然后面还有某个叫牛顿的人的进一步总结。而计算 机存在的目的就是将“数据”更快速的转化为“信息”。英语单词就是将“Data”转化为“Infomation”。数据是客观存在的,而不是因为谁谁就产 生的,也不是不需要它就消失了。我很讨厌“对象”来翻译“Object”这个词,也不知道中国谁最初翻译了这个词,我一直都很不喜欢用它,但约定俗成又不 能不用。80年代前,找女朋友还叫处对象,现在东北还这么叫。脑子里突然出现:计算需要个“女朋友”就出现了数据。哈哈,笑了第一次。
btw:美国人的计算机初级教材就是典型给初学者提供的教材,让我对计算机这个东西有了个正确的定位。爱民说他不敢给初学者写书,其实给初学者写书,让其对于书中描写的事物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就足够了,不需要过多深入,站稳脚跟才是目的。
第二条的笑料:
类型?效率?爱民说的没错,对计算机而言只有bit,如果你用汇编,就只能用一些寄存器 能使用的不同长度的数字,然后跳来跳去。如果用“高级语言”就不一样了啊。这些数字被披上了一层层的外衣。有了整形,浮点,字符串等等类型。类型?不就是 有区分才有类型吗?人为定义的。比如黄种人,白种人,黑种人。男人,女人。都是人类嘛。难道为了效率就有了男人女人?综合上面,需要“女朋友”就出现了数 据。需要对象,哦错了,现代称呼叫女朋友或者干脆叫老婆,哦,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嘛。需要效率?难道是生孩子的效率,要不然需要女朋友干吗?难道为了生孩子 的效率所以才产生了男人?女人?白种人?黑种人?白种人?脑子突然出现:哇,天啊,为了某个不可告人的效率,竟然需要类型。哈哈哈,我笑了第二次。
第三条的笑料:
变量啊。让我们来看看:变量与函数。或许现在写程序的人不在乎function这个叫“函数”的这个词。但请记住,我们在用Computer——计算机。现在我们来重新温习一下这个大概初二所学到的知识,下面摘自百度百科有关函数的介绍:
在数学领域,函数是一种关系,这种关系使一个集合里的每一个元素对应到另一个(可能相同的)集合里的唯一元素。
自变量,函数一个与他量有关联的变量,这一量中的任何一值都能在他量中找到对应的固定值。
因变量(函数):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,且自变量取唯一值时,因变量(函数)有且只有唯一一值与其相对应.
函数两组元素一一对应的规则,第一组中的每个元素在第二组中只有唯一的对应量。
自变量,函数一个与他量有关联的变量,这一量中的任何一值都能在他量中找到对应的固定值。
因变量(函数):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,且自变量取唯一值时,因变量(函数)有且只有唯一一值与其相对应.
函数两组元素一一对应的规则,第一组中的每个元素在第二组中只有唯一的对应量。
……
具体还有些其他的解释,我就不全部摘录了。相信九年制义务教育都会教授这个。
我们在写下function的时候,必然会用到“变量”,这个是数学所定义的,也是计 算机在使用的,也是我们编程人员如果编程就在使用的。或许说,这位仁兄所说的深究起来看上去确实没错,计算需要“控制”,所以就产生了变量。我看到“控 制”二字的时候,就想到了工业控制,工控机床。难道定义一些变量,就能控制这个机床去加工某个配件?具体的数据才能控制嘛。哈哈哈哈,我笑了第三次。
说到这里的时候,爱民说:这几句啊,关于这个用法,倒也不打紧。比如说:计算需要对象,于是就产生了“数据”这一抽象概念。这样来说,就行得通。但是他这个排比,搞得有点……
我想也是,其实看上去都有点道理。单独拿出来都无所谓,三句连起来形成了排比,简直就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程序员笑话。哈哈,笑一笑十年少啊,感谢这个作者带来了这么好笑的话。
我不会用JS,我会用其他脚本语言,Python、Perl、Lua我都会用,JS大同小异。本来我不想说什么,跟着爱民的话大概看看也就是了,但看到了这个,对作者惊为天人!正好刚注册的baidu空间没用,实在忍不住从床上爬起来写下此言,作为镇山之宝放到新空间里。
最后总结:作者其是一位对计算机基础并不理解,忘记了初二数学的“高人”,作者妄图用 “俗语”来介绍技术问题,却写出这种东东来,实在让人感觉异样。初学者不等于菜鸟更不是傻子,有些人或许是另外一个领域的大牛,但他在其他领域可能就是初 学者。举个大牛当初学者的例子:C++的大牛Stanley Lippman,去了迪斯尼梦工厂,被迫要学Perl,他只能老老实实拿起Learning Perl开始他的Perl初学之路。学会Perl之后,惊异他写的C++ Primer其实不是给初学者的书,所以才写了一本叫Essentail C++效仿Learning Perl用“风趣”的语言开始介绍C++给初学者。如果作者想用“风趣”的“俗语”来表达JS技术问题,怎么感觉都像狗尾续貂。
